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周力凡)昨日,市重点项目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提倡重点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禁止将工程肢解发包。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单位。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市重点项目办将依法对招投标程序进行监督,并建立诚信档案,对招标人、中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进行记录,依法予以处理。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擅自指定分包单位或违法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并暂停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没有向建设单位请假擅离施工现场的,每发现一次,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一年内累计不良行为记录三次的,取消所在单位半年内参加重点项目招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