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全市劳动保障咨询中心12333最新社会调查显示,省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三成职工选择忍气吞声,而不愿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2月末,郑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热线12333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一项“当您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您愿意选择哪种方式解决?”的社会调查,据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劳动者中,选择迫于就业压力忍气吞声的占30.56%;选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占23.25%;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占41.81%;选择通过工会和单位协商的占4.39%。
据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在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中,劳动者目前依然处于弱势地位,迫于就业压力,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很多员工宁愿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要么换个单位一走了之,要么向单位屈服不再争取自己合法权益。此外,由于对劳动仲裁仍相对陌生,因此,遇到劳动争议案件,很多劳动者的第一反应会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倾向于到法院解决问题,只有少数人愿意通过工会和单位平等协商。
专家表示,除了通过法院起诉,其实劳动争议仲裁是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维权方式。尤其是今年5月1日起,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要开始实施,新政不但首次免除了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并且强化了调解程序、延长了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由以往的60日延长到一年;此外,新政还大大缩短了结案时限,由最长90日缩短为最长60日。劳动争议案件申请法院解决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一般是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