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6日,新郑地税局已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210人,补缴税款13.13万元。该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充分协税护税网络,加强部门配合,多方搜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税源信息,将重点企业作为摸底调查的重点,澄清了税源底子。二是通过一些细微线索发现自行申报信息。通过线索,挖掘自行申报人员8人。三是通过稽察举报案件发现自行申报信息。该局税警队曾经查处了郭店镇某人销售三轮车一案,查补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以及罚款12万元,有针对性的对其宣传年所得12万元以上政策,促使其准确申报。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纳税人自觉申报。在新郑市电视台刊播《新郑市政府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公告》,制作了滚动字幕在黄金时段循环播出,编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温馨提示短信,向新郑全球通用户发送,接受政策咨询148人次,社会周知率大幅提高,在210人中有50多人是看到了宣传或者接到了短信而主动申报纳税的。 乔慧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