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李涛)一男子到超市买完酒出门时,被洒在超市门前台阶上的酸奶滑倒,两瓶白酒摔碎,男子要求超市赔偿,遭到拒绝,只好请来工商人员处理。
昨日中午,家住经三路的肖某在东风路附近一家酒店安排朋友们周末聚餐。席间,因为桌上的酒不够,肖某便和朋友何某到酒店附近的一家超市买酒。在超市选购了两瓶白酒后,肖某付给超市售货员230元钱后出门,可就在下超市门口台阶时,被台阶上的一摊酸奶滑倒,两瓶刚买的白酒也被摔碎。
肖某和朋友一起找超市负责人理论,超市负责人刘先生拒绝赔偿。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后认为,刘先生作为经营者理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而其开设的超市门前台阶上因洒有酸奶,导致顾客肖某摔倒,并摔破手中刚刚购买的白酒,说明超市未在商店门口采取相应的防滑处理措施,应负主要责任,而顾客肖某也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经调解,执法人员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超市赔偿肖某170元,不再承担另外赔偿,刘先生和肖某均对调解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