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08年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根据财政预算报告,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2008年将积极推进和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等一批重要税制改革。
新华社记者近日独家专访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他详细列出了未来我国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的十大重点:
——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完善非税收入管理。
——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抓紧研究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措施,稳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的增值税。
——继续深化消费税改革,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消费税税率。
——围绕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目标,积极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实施资源税改革方案。研究改进和完善原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资源产品的计税依据和计税方式,由现行的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建立资源税收入随资源收益变动的调节机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尽快推出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现行房地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改革城建税制度,研究开征物业税,完善财产税制度。
——择机开征燃油税。结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情况,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借鉴国外通常做法,逐步建立切合我国实际的环境保护税体系。
——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在统一税政、明晰税权的前提下,适当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组织收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