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年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无锡太湖蓝藻事件、广东北江水污染事件及南方地区大面积冰冻灾害等突发事件,严重破坏城市供水系统,给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如果地震、冰冻、洪灾等自然灾害突然降临,我市城市供水如何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民安全用水,成为政府和广大市民一致关注的焦点。
地下水作为战略储备资源,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启用,而郑州市每天地下水的开采量接近40万吨,大量攫取子孙后代的“救命水”。图为紧挨城市自来水表井取用地下水。
3月12日上午,《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会在嵩阳饭店举行,来自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郑州市水利局、郑州市供水节水办公室、郑州市规划院、郑州市市政管理局、郑州市发改委、郑州大学等部门的相关专家就《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大讨论”。
评审会上,大家踊跃发言,气氛热烈。不少专家认为,我市应把水源、水质及供水系统安全纳入整个城市供水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这样可以保证在突发事件来临后,供水资源统一调配,最大限度地保证城市供水安全,为市民提供放心、优质的自来水。
建立广泛参与的城市应急供水管理体系
为了全面提高郑州市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规范供水系统应急工作,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给水分院紧急制订《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后,为我市应对城市供水危机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使城市应急供水处于可控状态,健全城市应急供水机制,保证灾害发生时供水调度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提高郑州城区供水体系的安全可靠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实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城市供水安全事件的危害,促进郑州市形成指挥统一、联动有序、决策科学、保障有力、行动高效、资源共享、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应急供水管理体系,保障市民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供水资源亟待统一管理
目前,郑州城市供水能力充足,市政供水总设计能力为107万立方米/日,现在仅达到平均59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远大于需水量,供水能力充足,供水保障体系安全性较高。
据介绍,我市五个制水厂供水管道相互连通,形成环状供水管网,基本覆盖中心城区,各水厂供水由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统一调度,根据郑州市供水地势的特点以及各水厂的供水情况,在实际生产中基本形成了若干块分隔的供水区域:京广路以西、南三环铁路桥以西、建设路以南的地区基本属于柿园水厂的供水区域;建设路以北、二环道铁路桥以西地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基本属于石佛水厂供水区域;京广路以东、南三环铁路桥以东、二环道铁路桥以东地区、桥南新区、郑东新区基本属于中法供水和东周水厂的供水区域;井水厂承担在高峰时段补压的作用。
另外,我市建设有应急备用保障体系,初步实现多库串联、多源互补、互调互济的多源供水局面。郑州西部建有尖岗水库、常庄水库两个供水备用水库,同时有西流湖、石佛沉沙池、花园口水源厂人工调蓄水设施,在正常供水系统出现问题时,均能起到应急水源的作用。启用备用水源后,郑州城市供水可满足全市125天~145天内不间断、降压供水。
2010年后南水北调水的到来,郑州市将形成两个地表水源,一个地下水源联合供水的格局,多源互补,互调互济,郑州市供水安全等于上了“三重保险”。
虽然郑州城市供水有了“三重保险”,但是管理的不统一问题却大大降低城市供水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据了解,我市备用水库归水利部门管理,地下水开采由郑州市供水节水办公室管理,水厂归市政部门管理,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独立供水系统。这种“割据”造成目前我市公共供水资源闲置、私开滥采地下水现象严重、城市供水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与会专家呼吁,如果我市城市供水归口能统一管理,供水资源可及时、有效调度,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速度将大大提升。
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一方面供水能力供大于求,国家投资的供水设施、设备闲置;另一方面私开滥采地下水现象严重的现状,从客观、实际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角度出发,与会专家提出有效利用现有水源、供水设施资源,保证城市供水安全。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总工程师张雷认为,根据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率反推城市供水量,2006年日平均供水总量为102.57万立方米,其中公共供水为59.18万立方米,在册管理地下水供水5.62万立方米,私开滥采37.77万立方米。也就是说,郑州市每天有近40万立方米的地下水是非法开采,这个数字十分惊人。
地下水私开滥采现象直接导致城市地下漏斗,根据《郑州市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中水位监测资料显示:我市浅层地下水形成两个漏斗区,总漏斗面积达160平方公里;根据《郑州城区地下水控制开采与保护论证意见》显示:郑州市平均以每年2米的速度在下降,漏斗中心下降的速度为每年3.1米。除此之外,地下水的私开滥采还造成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费以及各种税金流失。
郑州市水利局总工程师韩乾坤认为,要多利用黄河过境水,特别是黄河滩区地下水,少用市区的地下水,黄河滩区地下水具有储量丰富、水质优良等优点,要扩大东周水厂和石佛水厂的供水量。
郑州大学副教授于鲁冀认为,要加强地下水水质的分析和监测,以保证地下水的供水安全。
中国水协设备委常务副主任张可欣认为,要把地下水作为战略资源,纳入到城市整体的供水系统来管理,严格限制新采井的报批,保证浅层地下水不超采,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对于无序开采的黑井应坚决予以封填,对于在册管理的自备井要逐步实施封停。目前,我市地下水供水系统是独立的,没有与城市公共供水系统连通,在紧急情况下,起不到战略储备作用。
郑州市规划院副总工阎宜灿认为,柿园水厂与常庄水库之间应该敷设专用的输水管道,以保证常庄水库的库存水在不受污染的情况下输送到柿园水厂;考虑到这次南方地区停电造成供水系统的瘫痪,建议在石佛泵站、柿园水厂、中法原水厂、中法供水厂、石佛水厂、东周水厂等重要供水设施逐步配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并对现有电力设施进行改造,实现电网与备用电源的实时切换,同时储存一定数量的成品油,以防止因为突然断电造成的停泵断水事故;地下水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平时不应使用,在应急情况下才能启用。如果平时用完了,紧急情况下就无水可用了。
突发事件中居民优先用水
城市应急供水期间,依据国际惯例,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原则,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对水源实行统一调度,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应由市政府成立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专门机构,加强水资源;继续开展封停收购井的工作,对现有没纳入管理的自备井,坚决实施封停收购;把私开滥采地下水列入打击盗用城市公共用水的范畴,把盗用地下水与盗窃其他公共财物一样视为违法犯罪行为;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私自开挖地下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站在郑州市城市供水安全的高度,在南方冰冻灾害对城市供水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下,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而制订,内容系统、全面。与会专家对此表示肯定,同时他们提出不少合理化建议。
随后,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给水分院将按照评审组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作为郑州市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子项报郑州市人民政府。
目前邙山输水管道仅有一条输水干管通往柿园水厂,如果再敷设一条备用输水管道,郑州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性可大大提高。图为邙山输水管道爆管抢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