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3月12日,主席团第三次会议提出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名单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协商。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席团确定以上各项人选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确定了各项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
3月9日,各代表团共推选出监票人人选35名。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监票人名单草案,并指定了总监票人人选,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经过表决,主席团会议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王万宾向主席团会议作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王万宾说,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共提出议案462件,其中由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60件,由代表团提出的议案2件。代表提出的议案有三个特点:一是议案内容广泛,涉及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特别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立法议案占多数;二是紧紧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提出议案,提出的法律案涉及213个立法项目;三是议案的准备比较充分,议案的质量比较高。大会秘书处经过分析,建议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后,将依法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明年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提出报告。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习近平、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