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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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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 殡葬服务单位不得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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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 殡葬服务单位不得抬价

中原网  日期: 2008-03-21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娜)清明期间,各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借清明节哄抬收费标准,对服务收费和商品价格要明码实价。昨日上午,记者从全省清明节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及时做好清明节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做好服务。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清明节,4月4日、5日、6日三天连休,群众会在这3天集中祭扫,为此,民政部在全国设立150个清明节观察点,其中有我省的郑州市殡仪馆、洛阳市殡仪馆和郑州邙山陵园。

  另每到清明节,丧葬用品就跟风涨,价值1元的烧纸可能卖到三四元。省民政厅要求,各殡葬单位对服务收费和商品价格要明码实价,坚决制止漫天要价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各地殡葬服务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将全员上岗,对群众祭祀活动范围、时间、路线、安全服务保障等,提前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我省在市民中倡导社会新风,引导文明祭奠,推行“网上祭奠”、“树葬”、“居家祭奠”等新形式,鼓励群众采取骨灰撒散、骨灰深埋和其他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依法治理违反或干扰殡葬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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