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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健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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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售药 谁的承诺不打折

中原网  日期: 2008-03-27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记者 周 娟 张 伟

  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的“24小时售药”服务,郑州各药店是否执行到位呢?“药品零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这是2004年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审批必备的条件之一。在该规定实施近4年之际,本报对郑州市部分零售药店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夜间售药流于形式

  

  24日2300,记者来到健康路一药房门口,当时药房大门已锁,但是里面还亮着灯,该药店门前挂着24小时售药的标识牌,并在值班室设有售药窗口,透过值班室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值班室柜台上摆放了一些常规用药,并标注了价格,但当时值班室并没有人值班。一位40多岁的男士在售药窗口徘徊了一会,没有等到人,只好转身离去。

  2330,在黄河路一家挂着24小时售药标识牌的药房门前,记者按响了门铃,但等了近15分钟一直没有人回应。

  2350,记者来到与这家药房相隔不远的另一家药店,当时药店还在营业,店内有3位顾客,但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马上就要下班了。

  25日030,在大石桥附近一家规模较大的药店售药窗口前,记者按响门铃后,立即有值班人员应声,并按记者需求取出一盒“皮炎平”。

  相隔不远,记者又看到了一家挂着24小时售药标识牌的药店,但牌子没有亮灯,药店的卷闸门紧锁,记者敲门一直无人应答。

  125,郑大一附院附近的数家药店都一片漆黑,没有一家挂24小时售药标识牌。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市从2001年开始,就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不能达到要求的药店,药监局会做出相应处理。

  

  百姓观点:赞成药店夜间售药

  

  对药店是否需要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记者采访了一些郑州市民,他们大多数持赞成态度,认为这样能给消费者带来很大方便。

  家住花园路的李奶奶说:“谁都有个头疼脑热的,我们这些身体不好的老人平时更是离不了药。如果晚上突然发病,能够就近及时买到药,家人省心,自己也放心。”在农业路工作的沈先生也说,“老百姓得病吃药不分白天黑夜,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店作为经营这类特殊药品的企业,就应该随时保证供应。”

  也有市民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在经三路一家公司上班的张先生说:“要求药店全部夜间售药无形中增加了药店的供药成本,只要辖区有药店夜间经营,保证能在有需要的时候买到药就行了,没必要所有的药店都必须24小时必须营业。”

  

  药店表示:灵活运作 方便居民

  

  “24小时卖药方便市民,动机是好的。但是,不能强行一刀切,否则,会给不少小的零售药店增加经营困难,也分流了夜间售药企业的客流。”采访中,不少药店负责人表示,夜间售药目前受经济效益、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进行得不太完善,但他们会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不同形式来灵活安排和运作夜间售药。

  “一天无论哪个时间段,顾客来购买急需药、必备药或常用药时,药店工作人员都应该尽可能地为顾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郑州仟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孟杰认为,除了满足市民日常购药需求,药店都应尽可能地满足市民的夜间买药需求,并根据门店所在路段设置夜间售药窗口或售药电话等。他表示,夜间售药必须配备专业值班人员。执业药师在夜间值班时,也要提供个人通讯联系方式,以便顾客一旦发生用药不良反应等,能第一时间为顾客提供咨询指导。

  也有药店负责人说,尽管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夜间购药顾客相对较少、营业成本高,有点“入不敷出”,而且还有治安防范等问题,药店提供24小时服务并不划算。然而,对一些药店经营者来说,出于更好地为顾客服务、提升自身竞争力、打造自身品牌的考虑,“24小时售药”也是有必要的。

  

  专家意见:把握市场规律

  

  很多药店觉得夜间售药无形中加大了自身的经营成本,而且夜间买药的患者很少,药店24小时售药是否可行?就此,记者采访了河南财经学院管理学博士、MBA导师陈光明教授。

  “药店是否需要实行24小时营业,其实是由市场决定的。”陈光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药店夜间售药与否,一是基于社会需求, 二是基于药店情况。因为药店的布点有限,市民夜间急需买药,极少药店开门,这种状况与社会发展不对接。但是,也没有必要一刀切,应根据城市区域规划进行确定。

  陈光明认为,药店不仅是一个盈利单位,更应把公益放在第一。只有兼顾公益和自身利益的药店,才会拥有大批忠诚的顾客。夜间售药窗口的设立是未来城市生活的必须,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一种体现。政府管理部门要想达到这一目标,不仅要鼓励大型连锁医药超市的发展,更应该给小型个体药店提供大的发展空间,小型个体药店的发展会更有利于夜间售药窗口的设立。否则,一味发展大型连锁医药超市,垄断形成之日,也是服务降低之时。

  

  职能部门:鼓励开展夜间售药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队长屈新义表示,国家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保证有全天候售药的能力。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只是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一个必要条件,并非强制各药店必须24小时营业。药店在夜间可以关门,但售药窗口必须有人值班,让急需夜间用药的老百姓能够及时买到所需药品。

  屈新义认为,尽管24小时营业是非强制性的,但药监局鼓励郑州市的零售药店以各种营业形式方便群众买药。在具备提供24小时药品供应能力的基础上,药店可以24小时营业,也可以采用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群众购药需求,比如开设一个夜间售药窗口,或者公布夜间售药电话等,以满足群众的急需用药。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不确定突发病情为何病,或者病情发作严重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先上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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