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青年奚修魁2007年在西安制作“中国招生录取网”,以能提供大学“内部指标”为诱饵,诈骗高考学生87万余元。25日,奚修魁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1.5万元。
法院查明,2007年4月,还在缓刑期的奚修魁花700元雇人在互联网上创办了所谓的“中国招生录取网”。他自称有“内部指标”,能为高考分数不够的应届高中生办理重点院校入学手续,并可以帮助“考研改分”。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受害人往其指定账户上汇款。从2007年4月至7月,奚修魁以此手法先后骗取高考学生87万余元。目前,这些赃款已退还受害人。
据《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