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夫人切丽,有一次在跟少年球队合影时,在一个捣蛋鬼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就有人告她“殴打儿童”。其实,英国在保护儿童方面,与美国相比是小巫见大巫。
我看过美国电视台一个讨论“该不该打孩子的屁股”的节目,电视台播放了几组有争议的镜头,在我这个外国人看来,那些分明只是轻拍,可美国人认为这已经撞红线了。而且,儿童的屁股是否能打还可商量,儿童身上其他部位则全是禁区。
躲起来打也不成,孩子自己可以报警,旁人看到了,也有报警的义务。一个美国母亲被孩子气得急了,看到停车场内空无一人,便愤而扬起了巴掌。她还是很小心的,拍了两巴掌之后就把孩子塞进了车里,不料,被远处的好事者全程摄下,结果闹得沸沸扬扬。
家长打孩子打重了要吃官司,但大部分被从轻发落,警察将孩子接走,送到专门的儿童救助中心。家长需要请律师找材料,证明自己没有虐待儿童倾向,方能将孩子接回家。
打孩子犯法,在小孩子当中也深入人心。刚到美国的华人孩子,第一件事就是相互传授经验:美国不许打孩子,我父母连一个指头都不敢碰我。
不打不骂,会不会让孩子变得无法无天呢?奇怪的是,我在外面看到的美国孩子都非常听话,我总疑心美国的父母有什么“绝活儿”。曾目睹过一两个当爹的把蹒跚学步的孩子扛起来,走到很远处放下,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全不理会孩子那撕心裂肺的哭声。这种做法,估计成效显著。
不过,美国孩子比较听话,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那个儿童救助中心。对于孩子,说到底最怕的是离开父母,进一趟救助中心,孩子多半会变得又瘦又脏,比流浪儿好不到哪儿去。美国孩子大概从小就被耳提面命,犯错不是挨顿打那么简单。
摘自《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