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我市城市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将采用新的考核方式。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出台,办法明确,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核主要对象和内容
该办法的考核对象主要包括各区(不含上街区)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开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以及市城市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考核内容是,城市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建设工程、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等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情况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以及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情况。
针对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则主要考核其城市管理职能履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和行业规范管理情况。
考核细化实行千分制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化,实行千分制,方式主要以日常检查为主,结合月考评和季度、年度集中考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设立专项奖励基金
市政府将设立城市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用于考核先进单位的奖励。对成绩突出、年度考核成绩优异的市政府分别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每季度公布考核成绩
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季度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各单位成绩名次各区及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履行和工作效能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一并纳入其全年工作目标的考核范畴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