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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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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报刊亭 升级改造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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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报刊亭 升级改造答记者问

中原网  日期: 2008-04-02  来源: 郑州日报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这次报刊亭专项整治工作?

  答:2004年以来,我市报刊亭的管理进入无序状态,报刊亭样式五花八门,占压人行道、盲道,遮挡交通视线等情况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为此,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提升城市品位,加大整治力度,创建文明城市,根据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城镇建设报刊零售亭的通知》(国邮联(2000)45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现有报刊亭进行专项整治。

  记者:升级改造的原则?

  答: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设置、有序经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思路,按照规划选址、重新登记、集中改造、分步安置的原则,对现有旧报刊亭进行专项整治。

  记者:这次报刊亭升级改造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答:这次专项整治是按照集中改造、分步安置的原则。对持有2004年市政局颁发的临时占道许可证的业主要求是:

  1.4月5日前,商户持2004年市政局颁发的临时占道许可证原件,到市政局重新填写报刊亭登记表。登记时,业主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属于下岗人员、残疾人的,同时携带下岗证、残疾人证等)原件、重新登记后的经营人两寸免冠照片2张。

  2.重新登记后的业主携带登记表,到各区规划分局选址定位。

  3.待规划局选址定位后,到指定地点选样。

  4.报刊亭建成后,上交原占道证,换发新证,合法经营。

  5.4月5日前,十条精品路拆除完毕。

  6.4月5日后,对十条精品路以外有原证的进行拆除。

  对无证报刊亭的业主要求是:

  1.4月5日前,十条精品路的报刊亭自行拆除。

  2.4月15日前,对十条精品路以外的报刊亭进行拆除。

  3.不按要求自行拆除的,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强行拆除。

  记者:对规划报刊亭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对规划改造的要求是:

  1.原则上是退路进店、进入社区,不占压人行道,达到和城市建筑的有机结合。

  2.需要占压人行道的报刊亭的选址,要距离道路交叉口15米以上,距离立交桥和轨道站交通站点的出站口20米以上。

  3.报刊亭不能占压盲道。

  4.人行道宽3米以下,含3米,不得设置报刊亭,3米以上的,必须保留足够2米的人行过道。

  5.明显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整体格调明显不符的不作为选址对象。

  6.还有一些特殊路段、街区也是不允许作为选址对象的,如十条精品街、二七商圈、火车站周边、福寿街等重要的繁华路段等。

  记者:升级改造后的报刊亭如何管理?

  答:根据六部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将制定相关的规定,加强对报刊亭管理,使之成为我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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