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邢红军)昨日上午,民警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又驾车逃逸的驾驶员门某办理了终生禁驾手续。从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至今4年来,我市共有45名驾驶员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被终生禁驾。
一年多前,门某驾驶一辆厢式小货车沿郑密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罗沟村时,将一名女子撞倒后驾车逃逸,该女子当场死亡,门某几日后被交警抓获。经认定,其因肇事逃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先抢救伤员,打电话报警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不要心存侥幸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