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夏天,世界足球锦标赛在德国举行。一位中国记者在采访的途中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装有1000欧元和几张银行卡。记者将钱包交给了一位巡警。他把钱包交给巡警后,想立即走开,继续自己的采访。而那名巡警却拉着他,不让他离开。
“请你和我一起去我们的市政厅领取奖励。”巡警告诉这位中国记者。
“不!我不要什么奖励,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记者此刻为自己做了一件为国争光的事而感到自豪。
“很抱歉,在这里你不可以这样做,请跟我一起去领你应得的奖励。”巡警很认真地说。
最后,这位中国记者不得不跟随这位巡警去市政厅领取了200欧元的奖金和一枚荣誉奖章。
领完自己应得的奖励,记者仍然很纳闷,拾金不昧是很高尚的,德国人怎么非要给予奖励呢?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拾金不昧者还必须接受这样的奖励。
第二天,在一场比赛之后,这位中国记者和一位德国同行聊起了这件事。这位德国同行告诉他:“我知道拾金不昧在你们中国是很高尚的,是发自内心的,根本不讲回报。但是在我们德国不是,我们对每位拾金不昧者都会给予奖励,这是我们的价值规则。也是整个社会对每个善举的尊重。对善举的尊重,会鼓励更多的人拾金不昧。所以,在我们德国,你丢了东西,只要不是小偷偷走的,就不要着急,很快就能找到。”原来奖励拾金不昧者,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拾金不昧。
首先提出对拾金不昧者给予奖励的是一位叫索斯盖特的心理学家。他通过研究提出,许多人在捡到钱包时不由自主地都会看看钱包里装些什么,这就说明,这些人的潜意识里有邪恶的占有欲。如果对拾金不昧者进行物质和精神的奖励,让拾金不昧者获得的精神愉悦增加,就会鼓励更多的人从善。
德国一些城市开始试着接受索斯盖特的建议,奖励拾金不昧者。没想到效果越来越明显,拾金不昧者并不仅仅是为了奖励,而是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一种习惯、一种意识。
在德国,拾金不昧者会得到奖励,对那些拾金而昧者却有相应的处罚。假如你捡到100欧元而私自占有,被人发现后将罚款500欧元。若捡到200欧元占为己有,将罚款1000欧元。罚款是成倍数上涨的。当然还有精神处罚,当多数人都是拾金不昧,而你却没能战胜自己内心的邪恶,将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时,周围的人都会看不起你,疏远你。你自己也将遭受良心上的谴责。
看来,要想让人人拾金不昧,不仅仅要靠道德的约束,还要有法律和制度上的保证。两者相互作用,才能让更多的人养成拾金不昧的美德。
摘自《做人与处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