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4月6日电(记者 高路)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标准目前正在上海制订,年内将完成出台。届时,这一新职业正式诞生。
近年来,国内劳动保障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此背景下,2007年11月,我国将“劳动关系协调员”列入第十批新职业名单。
这一新职业的工作内容包括:劳动标准实施管理,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等。
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汪洋介绍,作为“劳动关系协调员”新职业试点城市的上海,负责制订符合国家要求的职业资格标准。在年内出台职业资格标准后,上海有望很快诞生一批专职从事劳动关系法律援助的“劳动关系协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