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在福州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工作的黄某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一个月后,黄某再次向这家银行申请信用卡,拿到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卡。至当年8月初,黄某利用这两张信用卡透支近3万元。
2006年11月直到2007年8月,工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多次催讨无果后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