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一博)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政法部门公开承诺办实事新闻发布会上,省公、检、法、司部门分别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公布了本系统2008年向社会承诺办理的实事。
法院:简单民事案件当日立案
针对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承诺,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审案件,7日内决定立案,对当事人起诉的符合立案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当日立案。积极推行基层法院和人民法院立案“双轨制”,当事人可以到基层法院立案,也可以到人民法院立案。认真做好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工作,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凡符合规定的,依法予以立案。
各级法院要在立案大厅安排专人负责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方便群众诉讼。
检察院: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
省检察院承诺,积极争取财政、民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逐步建立刑事不诉案件中对生活确有困难、被告人又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和救助制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适合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建立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等制度。
公安机关:实行快捷便民服务
全省公安机关在网上设置“报警岗亭”,在论坛、聊天室设置“虚拟警察”,并在全省公安派出所统一标识、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求助。
省公安机关承诺,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必须在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群众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出生等事项,手续齐全的必须当场办理,手续不全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发给办理须知和警民联系卡,力争让群众在两趟之内办成。
及时主动为辖区外出务工群众和在外地就读学生办理户口、身份证等事项,对转业、退伍军人等实行申领户口、身份证优先办理,对福利院、敬老院人员实行上门办理户口服务。
司法机关:农民工求助优先办理
省司法厅承诺,对农民工因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不再审查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就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同时,深化狱务公开,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社会公众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参观监狱。实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第一周周一面向社会公开接待,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