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国际”
17日物价局召开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卢文军)4月5日,二七区物价局认定“保罗国际”构成价格欺诈并发出50万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保罗国际”提出异议并要求听证。昨日,二七区物价局传出消息,听证会将于4月17日举行。
4月5日,二七区物价局向“保罗国际”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定“保罗国际”在单位玻璃橱窗和价目表上标价方式违反有关价格法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50万元的处罚。对此“保罗国际”否认公司存在价格欺诈,并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二七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是他们的权利,目前,物价部门正认真筹备听证会,初步计划在4月17日召开听证会。
昨日上午,记者还从二七工商分局解放路工商所了解到,目前在解放路工商所登记要求退卡的消费者已有20多人。市地税局稽查局成立的专案组,也对案件正进行全面调查。
据悉,4月6日,“保罗国际”对张怡和袁莎莎两位受骗学生的态度发生转变,由郑州晚报牵线,事件双方代表自愿协商已达成退款和赔偿协议:保罗国际退款并赔偿张怡和袁莎莎共3万元。“保罗国际”法人代表叶剑文并同日向社会发出一封致歉信。对于物价部门认定“保罗国际”构成价格欺诈,保罗国际总经理金小英说:“执法部门还没有最终认定是欺诈,我们也不承认公司存在价格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