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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戴着“面纱”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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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戴着“面纱”卷土重来

中原网  日期: 2008-04-17  来源: 郑州日报  
  传销印象
  是“馅饼”还是“陷阱”?
  有“经济邪教”之称的传销,近年来不断为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他们聚敛钱财、坑害百姓的工具。虽然有关部门多次打击取得一定效果,但是传销活动总能死灰复燃,并改头换面卷土重来。

  

  传销常披着“合法外衣”

  

  哈尔滨市工商局局长马彬说,2007年以来,他们接连破获7起传销案件,其中受骗人数超千人的有3起,最高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罚没款总计500多万元。“这些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合法企业以合法掩盖非法,打着正常经营的幌子暗中搞传销,正在成为当前传销活动的一个新特征。”

  2007年12月,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公平交易科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哈尔滨某公司从事传销活动。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是经工商注册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为蜂产品等的销售,虽然一些证据显示其涉嫌传销,但由于该公司经营行为与以往简单露骨的传销形式相比更具隐蔽性,给破案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而深入的调查,这家企业披着“合法外衣”从事传销活动的事实渐渐浮出水面:从2007年10月28日开始,该公司分三个销售部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主要方式是通过在大街上散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广泛发展人员。宣传内容是:如果你想要挣钱的话,就要首先购买其蜂产品,每10盒为一单,售价6840元。每人最少购买一单,才能有资格成为该公司会员。成为会员后,公司在三个月内分期将购货款以返利形式返还给购货者,再过六个月后第二次返还给购货者购货款。如果会员能介绍他人来购货,该公司提取销货款的10%奖励该会员。在这一“经营模式”运作下,该公司在近三个月里发展会员1200余人。

  工商部门在掌握了充分证据后认定,这家公司的“经营模式”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发展人员交纳入门费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已构成传销行为,因此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

  

  传销活动呈现新特点

  

  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局长赵毅辉告诉记者,从前的传销活动“大帮哄”,明目张胆地骗亲戚骗朋友,现在的传销手法则更加高明,形式更加多样,呈现一些新特点、新动向:

  一是传销地点发生了变化,如组织培训授课地点由偏僻简陋的民房转向豪华的饭店、写字楼,给人造成高级商务活动的假象,更具迷惑性;

  二是宣传内容发生了变化,培训授课只宣传产品和某些人的致富历程,对传销的各种制度、奖励办法、上下线的关系及报酬等项内容,需要取得对方信任后,方能单独为你讲解,更具隐蔽性;

  三是组织者的伪装发生了变化,传销组织者的身份由个人变成了公司或专卖店,套用“专卖”、“代理”等所谓的现代营销理念,更具欺骗性;

  四是组织者的隐蔽手段发生了变化,组织者在互联网上只公布指定账号和有关产品等信息,而传销的相关制度以及奖励办法等却不公布,所有参与人员的信息往来传递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完后迅速删除毁灭证据,更具对抗性;

  五是传销内部组织更加严密化,由于各地对传销活动加大了打击力度,传销分子越来越狡诈,对抗监管意识越来越强,如实行上下线单线联系,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幕后操纵、异地遥控,指挥下线骗到钱后立即通过银行划走,传销人员多点活动,租住地点与“洗脑”地点分离,拒绝向外界和执法机关透露详情等。

  破获多起传销案的南岗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孙立彬告诉记者,他们最近发现了一个更具隐蔽性的传销组织,其传销地点选择在哈尔滨市附近,且在行政区划之外,打着扶助困难户、让低收入人群发家致富的幌子,大量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参与传销。

  

  如何应对戴着“面纱”的传销

  

  面对传销活动的新变化,人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哈尔滨市民、网络工程师王柏林说,面对传销的千变万化,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都知道传销的危害和对经济生活的侵蚀作用,并提高辨别能力。作为个人,要想远离传销,需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人生观,只有勤奋工作、踏实劳动才能获得财富,摒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天上掉馅饼和“一夜暴富”都是不可能的。

  一些办案人员认为,在全国各地打击传销工作中,往往都采取驱散传销人员的简单办法,表面上看传销活动中止了,事实上没有使其“伤筋动骨”,骨干分子完全可以换个场所重整旗鼓。因此改革传统的工作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外围调查、深入传销组织内部摸清情况、掌握重要的违法犯罪事实,彻底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的组织策划者,罚没其违法所得,对其进行精确打击才是治本之策。

  一些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同时指出,对传销活动光打不行,还应该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这方面,哈尔滨市工商局基层工作人员探索出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为随时掌握传销活动的动态,他们加强了对宾馆、招待所、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的监控,指派专人定期巡查,并主动与参与传销的重点监控人员交往谈心,通过他们掌握传销网点的分布、参加人员和活动规律等;他们还建立起传销活动信息库,录入传销人员、传销企业、传销窝点等相关信息,做到辖区内传销人数清、地点清、屋主清、去向清,同时与银行机构积极配合,加强对传销人员账户的严密监控,堵住传销人员利用银行资金渠道从事传销活动。

  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焦方义教授告诉记者,除了对传销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外,应建立打防结合的联动机制,将其制度化、经常化,增强联合打击传销的执法合力,做到对传销“露头就打”,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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