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苏占卿 记者 张冯焱)为谋求利益,营运长途客车的张斌学、王培广等21人多次殴打同行,逼迫乘客乘坐自己的车辆。昨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对这21人分别作出判决。
2006年6月,在郑州至濮阳路段跑客运生意的张斌学、王培广、杨瑞江、管学军、张志鹏、刘庆国、陈道雷等人商量后,成立郑州至河南濮阳公路自律协会,联系多名车主参加协会,又雇用6个社会闲散人员,共同为协会所属的20辆车拉客。2007年10月至12月21日,张斌学等21人打着协会的旗号,每天分组把守在郑东新区森林公园、桑园及中州大道大桥石化加油站附近,对其他长途客车司售人员辱骂、殴打,迫使乘客乘坐他们经营的客车。经群众举报,21名参与殴打的人员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21名被告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垄断郑州至濮阳客运路线,强迫乘客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均系主犯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被告人均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其中刑期最长的是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