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说某某人不办好事、尽干坏事时,往往会用“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成语。巧合的是,它和“掘地见母”一样,不仅来自郑国,且都出自《左传·隐公元年)中的同一事件。
据《左传·隐公元年》记载,公元前761年,郑武公娶申国的武姜为妻,生下二子。因长子寤生难产,次子叔段顺产,所以武姜喜欢叔段,而厌恶寤生。因此姜氏多次劝说武公立叔段为太子,但武公没有同意。武公死后,寤生继位,是为庄公。武姜对此耿耿于怀,就要求庄公把制地(今荥阳市东北一带)分封给叔段,庄公以该地地势险要、虢叔死于此为由拒绝了。后又要求将京(今荥阳市东南一带)封给叔段,庄公同意了。叔段至京后,打造战车,招募兵士,对周边地区发号施令,与庄公分庭抗礼。大臣祭仲劝庄公说,本来封京给叔段,就违背了先生都邑大者不超过国都三分之一、中邑不超过国都五分之一、小邑不超过国都九分之一的规定,这样下去,早晚要出乱子的。庄公回答说,姜氏要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怎能避免灾祸呢?祭仲说,既然姜氏的欲望不能满足,那就早作准备,防止姜氏咨意闹事,致使事态发展蔓延。滋生的野草尚且难除,何况是你的亲弟弟呢。庄公无奈地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故待之!”这句话,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成语的出处。后来叔段与姜氏相互勾结,阴谋造反,被庄公发现,叔段不得不逃亡他国,最后自杀,姜氏被逐至城颍。庄公对此很后悔,于是就有了“掘地见母”这一个成语,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千百年来,人们对那些作恶多端、不仁不义的人,常用“多行不义必自毙”来形容,说这些人,决不会有好下场。如当年毛泽东主席在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就说:“他们要闹,就让他们闹够。多行不义必自毙!”意思是说,那些闹事的人,让他们闹吧,到头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终归是毁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