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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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中原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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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西路晶华城 阔绰三房演绎居家终极居所
谁要出局?
建业住宅集团与LG化学成功“牵手”
北上惠济区 共襄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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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  日期: 2008-04-23  来源: 郑州日报  
  城中村

  系列报道(三)

  城中村改造的

  冰

  之

  路

  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牵一发而动全身,郑州城中村改造乃大势所趋、民心所向。而改造步伐不宜急躁冒进,改造之路,任重道远。

  村民的“利益”

  不是博弈而是保障

  103号文件出台后,城中村改造中村民的利益如何得到保证,这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近日,记者来到南阳路小杜庄村,遇到了一位杜姓村民。小杜20多岁,土生土长的城中村人,生得白净,不管从样貌上还是说话举止上看都是地道的城里人。他领着我们绕过几处嘈杂的摊贩,穿过几条狭窄的小道来到他临时租用的家门前。

  “住在这适应不适应?”记者问到,小杜吸了口烟笑了笑说:“还可以吧,只要能尽早点住上新房子,也无所谓了。”话语之间流露出一种迫不及待的心情。

  “按照郑州市政府的‘103号’文件,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三层以下赔付按实际建筑面积进行1∶1赔偿,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得到二三百平方米的新房子了,每家都变成百万富翁了。而且现在拆迁过渡期有补偿过渡费,基本上够应付日常开销,现在的困难都是暂时的。”小杜说。

  看来,面对城中村改造,很多村民迷茫中带有憧憬,迫切改变现状的心态溢于言表。

  改造的过程就是执行政策的过程

  小杜庄村城中村改造作为103号文件出台后全市第一家土地公开出让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如何实现“破冰”的呢?记者带着这样一个疑问,采访了惠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

  “你们是如何推进城中村改造这项工作的呢?”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该负责人答道:“我们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区级负责;成熟一个,审批改造一个的原则。”

  他认为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最后一次大规模完善功能的机会,是加速培育全面协调产业形态的契机,是将城中村纳入城市社会化管理、实现城中村享受“城市”待遇的机遇,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实践。

  就惠济区城中村改造的推进,该负责人认为:思想决定行动,在充分认识到城中村对制约城市功能整体发挥的基础上,惠济区委、区政府2007年先后三次召开全区性大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连续两年将城中村改造工作作为全区的首要工作,提出了“大员上阵,调精兵强将,倾全区之力,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思路。

  具体操作中,惠济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原则,一方面,通过宣讲教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中村改造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政策,使群众对城中村改造可能带来眼前和长远利益,有一个生动、直观地认识,进而使村民自觉、积极、主动地支持、拥护和融入到城中村改造中去,确保群众拥护率在90%以上。

  “坚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知名人士联席会议,让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方案、补偿拆迁安置方案的制定,同时将补偿安置方案印发到每家每户,逐户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作为拆迁、安居、改造、发展的主体和受益者,保证他们的参与权、议事权和知情权。”惠济区领导表示。

  城中村改造影响深远

  一个参与城中村改造的政府官员说,“生活方式不是单纯的面积问题,或者品质问题,也不一定要把面积变成150平方米,或者瓷砖全部用进口昂贵的。关键是研究人的精神状态,并以此为依据增加开发中的附加值。”

  某村领导在采访中发出这样的感叹,“郑州城中村改造对生活方式的转变所带来的思想方式的转变是漫长而影响深远的。”

  该区高度重视规划的“龙头”地位,始终坚持规划的灵魂指导作用不动摇。

  “宁留空白,不留遗憾”,既要考虑优化居住环境,又要考虑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区品位,更要考虑都市村庄城市化后,区域产业业态平衡发展问题和由此产生的就业、入学、社保、社会化管理、集体经济管理等不同层面的问题,都要在改造前后或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规划、积极运作和稳步实施,真正实现“安居乐业有保障”和城市建设的和谐、健康、全面发展。

  就像长江实业李嘉诚说的:“城市是我们人类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最集中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城市化的进程在郑州迅猛加快,构成了这个城市最大的变化。

  在惠济区,记者还看到,该区除去已完成土地出让的三个村外,其他6个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改造的村正在开展土地确权和控规编制工作。该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103号文”是城中村改造的标尺

  惠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人表示:“103文件绝对是指挥郑州城中村改造的纲领和灵魂,自103号文件出台后,惠济区始终认为此文件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加快城市进程、落实改善民生等有关问题的具体表现,是政府、开发商、群众都能接受的、切合郑州市实际的城中村政策,因此惠济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将严格按照103号文件规定执行。”

  有开发商认为,103号文的出台深切地体会到了政府的用意艰深。

  有市政府领导表示,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6月12日正式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郑政文〔2007〕103号)。这个政策的出台,是郑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多方商讨、多次酝酿而形成的,是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的纲领性文件,它充分体现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开发商、村民“三方共赢”的原则。

  在采访中得知,惠济区在全区范围内抽调150余名机关干部组成20个驻村工作组,分别由1~2名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入村开展工作。因此惠济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103号文件规定执行,依法对小杜庄村、南阳寨村和王砦的土地进行了公开出让。

  本报记者 马晓鹏 刘文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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