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近年来,我市一些住宅小区频繁出现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管)与业主之争,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目前,物管行业中存在诸多问题,物业服务提供者服务意识较差,服务质量不到位,高标准收费甚至乱收费;开发商直接从事物管或控制社区物管,形成垄断经营局面或既成垄断事实。这使得物管与业主之间地位不对等,许多业主感觉被动接受了强加服务和强行收费。
建议: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邀请各方专家参与,出台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真正体现群众利益;建立和完善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发挥好他们在管理社区事务、协调社区矛盾中的作用;放宽准入门槛,切实减少对开办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资格、资质审批等过渡管理;切实推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分离,割断物管与开发商的利益关联;建立物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必要的退出机制;关注社区困难群众,切实给予物管费补贴,尽量给社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岗位,给予其参与物业服务的机会。
本报记者 覃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