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冒充中央首长秘书和国务院外事办主任,以能帮人打通关系为由骗取他人403万元。7日上午,49岁的李小雄因诈骗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上半年,李小雄冒充中央首长的秘书,称能够帮助王某承租东城区某大厦,后以疏通关系需要经费为由,向王某骗取80余万元。
2007年2月,李小雄称自己是国务院外事办主任,利用假的部队批文,以能够帮助冯某在山东省青岛市成立外商俱乐部为由,收取冯某人民币40余万元。
用同样手段,李小雄又在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间骗取吕某283万元。就这样,这位身份显赫的“李秘书”、“李主任”骗了403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李小雄表示自己从未冒充过中央首长秘书。但法院审理后认为,从证人证言可以认定,中央首长秘书的“身份”对李小雄的诈骗起到了帮助作用。
同时法院认定,李小雄共计诈骗403万元。除归还10万元外,其余393万元尚未追回。
最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小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