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据了解,条例(草案)已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第一次审议。草案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保,单位不缴养老费法院可强制征缴,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等。
条例(草案)已在郑州人大网www.zzrd.gov.cn公布,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16日前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邮箱:zzrdfzs@163.com 电话:67181694、67186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