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对化妆品中的pH值、细菌总数、重金属、甲醛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6个省、直辖市62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pH值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