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昨日,省卫生厅发布预警通告,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省卫生厅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确定接待人数,禁止超量接待消费。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特别是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鱼贝类产品。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集体食堂加工四季豆应翻炒均匀并彻底烧熟煮透。
省卫生厅还提醒消费者,水产品、豆浆食用前要彻底加热;食物尽量当餐用完,剩余食物要冷藏,重新彻底加热后才能继续食用。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蘑菇、鱼类、野果。
对餐具消毒没有保障,凉菜制作、贮存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夜市、饮食摊点建议谨慎消费;外出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好、具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暴饮暴食。
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消费者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疑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备调查确认中毒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