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难发生之后,相关报道与评论以及网友跟帖中常常使用“多难兴邦”一词,个人以为不妥,因为词意中,着实包含了对于亡灵的不敬。
多难与兴邦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历史上,如果国家遭受了大的天灾,或者当一些特殊的自然现象被认定为凶兆,君王就要下“罪己诏”,全面检讨自己的错误,向上天,向所有百姓承诺一定会改正错误,并要求天下人务必要劝谏、监督自己,以此来获得上天原谅,免得上天降罪、百姓受苦。自然,这样的“罪己诏”基本会沦于形式。
强调“多难兴邦”,是因为在专制时代,能否“修德”,决定权在于最高统治者,而最高统治者基本都脱离底层民众,非经大灾大难,不肯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反省。用多难,用老百姓无边的痛苦来感动统治者稍微发一下善心,中国的老百姓,真苦。何况,不要说感动的希望渺茫,便是感动的愿望能偶尔实现,也不具有丝毫的持续性保障。同一个君王统治时期,“修德”在先,淫虐在后,这样的伤痛填满了中国史书的一页又一页。
但现代社会不应该是这样的,《宪法》规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身为现代社会的公民,不需要跪求谁将“修德”恩赐给我们,而是要主动地争取,争取使个人的意志、群体的意志上升为法律意志、国家的意志,要尽一切力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神圣不可侵犯,无论在任何时候。
灾难,就是灾难,数万同胞在瞬息间离我们而去,悲伤,为了我们远去的同胞,让我们纯净地悲伤。不要说什么“多难兴邦”,不要将过多悲伤以外的意义强行赋予悲伤,不要一次又一次将社会进步的希望寄托在国家的多难、同胞的生命上,这样的代价,我们支付不起;这样的寄望,多么懦弱、多么缥缈。
5月19日至5月21日,是全国哀悼日,国旗,正为我们远去的同胞而降。降旗除有表示国家哀悼、尊重生命的象征意义以外,还能通过这种仪式,告慰、警醒所有人:国民,每一个国民,都是国家真正的主人,只有尊重国民,让国民幸福生活,邦才可兴,国才会大。
书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