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国润)昨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四川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在我省就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灾区学生的学习生活。
《通知》提出,对到我省就读的四川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各地要以公办学校为主,尽快安排入学,编入相应班级就读。要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习用具。要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师补课,尽快弥补学生因受灾造成的课业损失。
有寄宿条件的中小学校,要免费为灾区寄宿生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对因地震灾害失去双亲的孤儿,更应给予特殊的照顾,帮助其顺利完成在豫期间的学业。
对因地震灾害失去亲人、同学、朋友而使心理受到伤害的灾区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全面开展心理援助活动。同时,安排心理辅导教师进行专业心理辅导,抚慰他们受伤的心灵,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