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2007年,我省行政复议案件比2006年明显减少,降幅为34.2%。
2007年,全省18个省辖市和省政府12个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5434件,受理4931件。申请数量比2006年的8255件降低34.2%。16个省辖市中,只有许昌、济源行政复议申请数量有所上升。
申请减少的主要是公安类和土地类,公安类申请比上年减少了887件,土地类减少了822件。
行政复议申请数量从部门类别统计,前四位分别是:公安类收到申请2015件,占37%;土地类收到申请1425件,占26%;城建406件,占7.5%;劳动类306件,占5.6%。与历年情况类似,公民仍然是行政复议的主要申请主体。
同往年一样,行政复议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行政机关(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占被申请人总数的9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