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记者 李菲)日前,民政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汶川大地震四川省“三孤”人员救助安置的意见》。《意见》指出,对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由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意见》明确了“社会助养”的途径和对象,即社会上爱心人士可以通过资助、提供志愿服务等形式,定向或者不定向、定期或者不定期地为一名或者多名孤儿提供生活、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的资金保障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