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审计署昨日发布了对北京、天津、上海11个城市2004年至2006年3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审计调查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11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欠征、减免和违规管理使用出让金等问题,一些地方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以租代征”农民集体土地和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
具体问题包括:一是天津、长沙、南宁、成都、哈尔滨、上海、合肥、广州和济南9城市违规减免、变相减免出让金47.88亿元,占9城市出让金征收额2204.61亿元的2.17%。个别城市还为招商引资向企业“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二是10城市的用地单位拖欠出让金173.27亿元,有的国土部门还在用地单位欠缴出让金的情况下违规向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是108.68亿元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四是土地出让净收益1864.11亿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71.18%。五是违规使用出让金83.73亿元。其中,挪用于建楼堂馆所和弥补经费等52.33亿元,出借和对外投资等31.40亿元。
另外,少数城市拖欠、出借征地补偿资金5.61亿元。少数城市欠收、挪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51.17亿元。
(综合央视、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