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梁 刚)“感谢管城区法院,让我及时拿到这笔救命的钱。”昨日,从四川灾区来我市打工的曾帮权在管城区法院院长接待日上领到了10万余元的执行款。
曾帮权是四川资阳市中和镇三清村农民。2006年4月28日,他在商城县大别山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郑州某工地打工时摔伤,找包工头钟某和该劳务公司讨要赔偿款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今年2月29日 ,管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钟某和劳务公司赔偿曾帮权医疗等费用共计10万元。
近日,管城区法院经多次强制执行,将该款执行到位,但始终联系不上曾帮权。昨日是院长接待日,曾帮权来到法院询问执行情况,法院了解到曾帮权家乡的受灾情况后,开辟了绿色通道,当场将10万余元执行款发放到他手中,并免除了全部申请执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