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文军)为确保成品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有效缓解成品油调价对部分困难群众和社会公益性行业的增支压力,昨日,郑州市财政局传来消息,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油补资金28337.85万元,用于对渔业、林业(包括林场和苗圃)、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五大行业的补贴。
昨日,郑州市石油价格改革联席会议财政补贴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布置全市油补工作。今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我市油补资金共28337.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837.23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49.66万元,市、县(市)区级财政资金1050.96万元。
郑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本次补贴资金分配,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的基础数据直接计算,按截止到2008年6月20日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具体计算分配到县(市、区)。具体补贴资金分配办法仍沿用以前办法,即对渔民和渔业企业,按鱼船马力数计算补贴;对岛际水路客运和国有林业企业按用油量计算补贴;对国有林场和苗圃按面积计算补贴;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按标台计算补贴;对城市出租车按车辆计算补贴。行业之间补贴资金原则上不作调剂。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此次调整油价对出租车经营者按100%给予补贴,并下月初前将出租车补贴资金兑付到出租车经营者手中,其他行业的补贴资金下月中旬以前兑现给补贴对象。具体补贴期限为2008年5月以前的调价补贴时间为一年,6月20日新调价的补贴时间为6个月。
重点缓解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领域增支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