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党贺喜通讯员沈节娟)日前,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采取“专业检验”和“联合协查”的手段终于使假药“伲福达”露出原形。
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一家药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标示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硝苯地平缓释片(Ⅱ)10盒(商品名:伲福达,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10052),其外包装盒与瓶签所标注批号不一致,包装盒标注批号为071007,而瓶签标注批号为0710007,质量可疑,且该药店现场提供不出合法购药票据,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经新郑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该批药品的含量为150.4%,严重超过法定标准90%~110%的要求。同时该局向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协查,进一步确认该药品为假药。目前,该局已对此假药伲福达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