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权益
我市将扩大工资保障金实施范围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08年度全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扩大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出席会议。
据了解,2004年,我市建立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加快在公路建设领域(包括村村通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等全面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和保证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对不缴纳保障金的单位,不批准项目开工、不进行竣工验收。
我市还将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强化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劳动保障、工商、税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联动惩治机制,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为监管工作重点,对恶意拖欠和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向社会公开曝光,并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