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靖铭)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贴水平。从7月份起,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7月15日前,各地将按新标准把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为缓解成品油等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从今年7月份起,提高我省低保家庭人均补助水平,并下拨城市低保补助资金73523万元和农村低保补助资金42846万元。
这也是我省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0元的基础上,第二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据统计,截至5月底,我省城市低保对象共143.3万,农村低保对象259.8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