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落被索赔案
原告撤诉
新华社上海7月3日专电(记者 孙丽萍 周润健)近日,有“校园女王”之称的80后青春文学作家落落收到了法院的裁定书,她于今年年初遭遇的“天价”索赔案终于以原告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撤诉画上了终止符。
今年1月,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下属企业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落落告至法院,要求落落赔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据了解,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07年7月与落落签订《合作协议》,委托落落及李某共同主编、编辑、策划某青春文学系列单行本图书,并约定在双方合作的3年期间,落落及李某不得策划、编辑相同或相似的选题,并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原告认为,落落在签约之后,只参与出了第一本书,以后就没有再履行合约,于是将落落告上法庭。对落落这样的文学新人来说,50万元的索赔额可谓是“天价”。
2008年4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08年6月17日突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后得到法院准许。
对于这样一个令很多人大感意外的结果,落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几个月前接到法院传票时感到震惊甚至恐惧。尽管我的律师始终充满信心,我还是直到看见法院裁定书那一刻,心情才终于得以平复。调整心情,继续写我的书吧。”
落落擅长华美、清丽的文字,著有《年华是无效信》《那些生命中温暖而美好的事》《尘埃星球》《不朽》等畅销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