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中村3年改完
改造方案要经村民同意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刘鹏)昨日,省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力争到2010年年底前将所有省辖市的城中村改造成现代化的城市社区。
程序:改造方案要经村民同意予以公示
在改造程序上,可以由条件成熟的村(组)提出申请,具体实施的部门对该村进行调查之后,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改造方案和土地储备方案,经村民同意,上级部门审核之后,予以公示。
安置:补偿方案应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实施拆迁前,要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于违法建筑问题,要本着公平、合理和有利于解决矛盾的原则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