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买下的头饰送给女孩,因为那美丽的头饰戴在她头上才会更有光彩。可她却拒绝了,还像受惊的小鹿似的跑开去。
秦文君
我常跑校园,隔些时候不去就有些空落落的。我也不知是因为写校园小说写出了什么职业癖好,还是我就是那种从骨子里就依恋纯净世界的人。
虽说这些年人们的心情冷了点,学生也不似我们当年那样群情激昂,世故之风吹进校门。然而,学校仍是有着合唱的歌声,有着升旗仪式,有着集体主义和求上进精神的地方。不说别的,相互间叫着学号,称呼对方为同学,那种关系就仿佛脱了俗地干净剔透。
曾经参加过一个学生自发组织的拍卖会,似乎是在一个狭长的礼堂中举行的。在一长排桌子上放着孩子们人见人爱的物品:长毛绒玩具,叮当作响的风铃,还有崭新的铅笔盒,甚至还有女孩的漂亮头饰。这些东西聚在一起,真像个小型博览会。有几个孩子在高声叫卖,也有人买,但大多数是看客,他们围在卖品边窃窃私语,点点戳戳。
“请买这头饰吧。”有个小女孩扯扯我的袖子, “它很美,太阳一照会发光的。”
我问:“多少钱呢?”
“两块钱!”她说,“请买下它吧!”
我禁不住买下了。因为并不贵,何况那女孩露出央求的目光令我动心。
“谢谢!”小女孩把头饰交给我, “等它旧了之后,用牙膏擦一擦就会又闪亮的。”
我转身要走,忽见女孩把两块钱投进一个箱子,那个箱子上写着:为张敏同学献爱心。
我问谁叫张敏,女孩告诉我,张敏是她们班的同学,身患重病,所以大家就想办一个拍卖会把所得的钱捐给张敏。
“那些东西,”女孩指指拍卖桌上琳琅满目的商品,“都是我们带来的。”
原来,那是孩子们捐献的爱物,他们守在自己的爱物边,是想郑重地把爱物托付给买者。
“这个头饰是你捐献的?”我问女孩。
她羞涩地点点头。
后来,从另一个男孩子那里,我了解到,拍卖会有一条规定:凡不成交的物品都归还原主。也就是说,女孩假若不哀求买主买下头饰的话,拍卖会一结束,她可以重新获得心爱的头饰。
我想把买下的头饰送给女孩,因为那美丽的头饰戴在她头上才会更有光彩。可她却拒绝了,还像受惊的小鹿似的跑开去。因为在她天真幼小的心中,只有奉献得彻底,才是神圣而骄傲的。
摘自《活着的一万零一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