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生不再“一考定终身”
该市颁布新高招方案 录取须参考综合素质
新华社天津7月10日电(记者 张建新 王宇丹)天津市政府9日颁布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并将于2009年开始实施。天津市高考考生“一考定终身”的时代即将结束。
2006年以来,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市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市政府决定推行高中新课程背景下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先后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等院校招生将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据介绍,招生学校可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招生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自主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原则。
天津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校(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考生可不参加高考。
天津市高考改革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招生选拔评价,高中课程改革与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高校多样化招生录取方式的综合性改革。旨在逐步构建和完善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与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现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