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会谈团长会发表公报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团长会12日发表新闻公报。
2008年7月10日至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大韩民国、俄罗斯联邦、美利坚合众国在北京举行六方会谈团长会。
六方就全面均衡落实第二阶段行动达成重要共识。
一、根据2005年9月19日六方会谈共同声明,六方同意在六方会谈框架内建立验证机制,验证朝鲜半岛无核化。
二、六方同意在六方会谈框架内建立监督机制。
三、六方制定了完成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和经济能源援助的时间表。
朝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与其他方对朝剩余重油和替代物资援助同步全面落实。
各方对朝重油和替代物资援助争取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美俄争取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剩余对朝重油援助。
中韩争取于2008年8月底以前与朝就提供剩余替代物资签署有约束力的协议。
日本表示愿意在环境具备时尽快参与对朝经济与能源援助。
朝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争取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六方一致同意进一步深入探讨“维护东北亚和平与安全的指导原则”。
五、六方重申适时在北京召开六方外长会。
六、六方就落实9·19共同声明第三阶段行动初步交换了意见。六方一致同意继续全面推进六方会谈进程,共同致力于东北亚的持久和平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