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实习生 翟世杰) 因发现湿巾的商标图形和少林汽车的商标图形一模一样,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郑州市正邦纸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2万元。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称,其汽车图形商标系本公司的独创商标,并于2000年成功注册,后来,该公司又将该商标在多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并且此图形商标的使用和宣传从未间断。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其图形商标是中国汽车制造行业的知名品牌。郑州市正邦纸业有限公司以“傍名牌”、“搭便车”的形式,在少林汽车公司尚未注册的相关类别产品上擅自使用汽车图形商标,达到非法赢利的目的,使少林公司的无形资产和企业信誉受到损害。
正邦公司辩称,该公司生产的车载润肤柔湿巾与少林汽车公司的产品属于不同类别,并且认为少林汽车公司的图形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正邦公司生产的润肤湿巾并没有侵犯商标权。
因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