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 实习生 陆颖)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市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对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职责及奖惩措施作了具体规定。
意见规定,综治工作中心是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下,综治委具体组织指导,整合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人民法庭、人民武装部等部门力量组成的协作联动工作平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