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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城市管理千分制考核
■重奖先进,重处落后,年度成绩影响干部考核任用 ■7月份火车站地区垫底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实习生 杜薇薇)为坚持和完善城市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市日前出台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昨日,市政府召开城市管理考核委员会会议,公布了市内各区和管委会7月份考核成绩,火车站地区因环卫情况较差而“垫底”。

根据考核办法,各区(不含上街区)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开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以及市城市管理工作相关部门都将被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各区城市环境卫生,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情况,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情况,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和行业规范管理情况。

考核实行千分制,城市日常管理检查评比成绩就占750分,“考题”中分值最大的就是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150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等分值各为100分。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各50分。考核主要以日常检查为主,结合月考评和季度、年度集中考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季度公布各单位成绩名次,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之一。

市政府将设立城市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用于考核先进单位的奖励。对成绩突出、年度考核成绩优异的市政府分别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委常委、副市长穆为民指出,做好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的要求。针对我市部分地区杂乱无章、垃圾遍地、混乱不堪的情况,他要求,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责任意识,按照建立文明有序、和谐宜居城市的标准,严格做好下一步的考核工作,促进城市建设,树立城管一盘棋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单位范围内本职工作。

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份部分部门考核成绩

序号 单位 总分 扣分 得分 市容扣分 环卫扣分 合计扣分 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 0.14 0.2 0.34 199.66 2 郑东新区 200 0.11 0.31 0.42 199.58 3 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 0.16 0.4 0.56 199.44 4 中原区 200 0.44 0.35 0.79 199.21 5 管城区 200 0.46 0.41 0.87 199.13 5 惠济区 200 0.43 0.44 0.87 199.13 7 二七区 200 0.49 0.44 0.93 199.07 8 金水区 200 0.46 0.54 1.00 199 9 火车站地区 200 0.12 3.25 3.37 1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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