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
选任干部机制
(上接第一版)
不断创新,健全完善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任干部工作机制。 坚持公开选拔,又扩大社会民主,成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我市近年来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选出了县处级干部49名,科级干部438名。完善“三票制”,最大限度地引入了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公选机制,每个环节都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了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为防止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机制上的保证。全市采用“三票制”方式选任领导干部416名,其中,县处级干部48名。差额选拔干部,是对干部选任办法的又一创新,市委对空缺团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通过差额推荐、差额测试、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四个“差额”的方法进行选拔。扩大干部交流,市委对全市市直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全面交流轮岗,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突出实效,公开公正公平选任干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一大批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优化了结构,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一大批被选任的干部用全新的姿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建功立业;通过公开公正公平选任干部,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在跨越式发展中,他们担当重任,发挥了骨干和中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