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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绍敬与康家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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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绍敬与康家的兴起

明朝建立后,历经战乱的中原地区人烟稀少,大量良田荒芜闲置。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恢复中原的社会经济繁荣,多次下令迁徙西部几省的富裕人口到中原地区和北方生活。明洪武七年,康家始祖康守信奉母赵氏从山西洪洞迁至康店定居。

《巩县志》“明洪武七年(1374年)秋天,钦命侯监理督检院大学士率民三千七百四十丁,分二十四牌(迁郑一牌),迁至巩县之背阴分业务农。”

康守信成家立室,生子贵,贵生四子,其名为俊、英、安、雄。三门始祖安就是康百万家族的始祖。

康家传至第六代时,可以说是人才辈出,堂兄弟14人,有功名7人。

康绍敬是第六代传人中的杰出代表,他读书致仕,初任洧川(今河南尉氏县境内)驿丞,后晋升为山东东昌府(今山东聊城)大使。他所担任的官职并不高,但驿丞和大使都是管理地方水陆交通和官盐、税务、仓库的官员,与经济息息相关。《词源》说:“大使管理之官,如管产盐之区者曰场大使;管库存者曰库存大使;管仓者曰仓大使;管税务者曰税课大使,分录于各长官。其名始于元,明清沿用之。”独具慧眼的康绍敬从这一职务上看到了巨大的商机,找到了改变自己和整个家族命运的良机。

在明朝的时候,为了发展商业,拉动社会经济,朝廷曾实行“开中法”,就是以盐业为中介,推动边防和内地及重要仓库运输的办法。盐业从汉代开始就由国家专营,朝廷的经济来源“半出盐赋”。明代时,盐业经营权即“行盐法”有所改变,实行“官督商办”。而商人最易暴富的行业就是经营盐业,因为既可以发财致富,又可以密切官商关系,可谓“一举两得”。

目光长远的康绍敬利用“天赐良机”,一面做官,一面利用职务之便组织康家子弟把河南的粮、棉、油等物品运销山东,又把山东的盐及海产品运销河南,一来一去,日复一日,逐渐挣下了偌大的基业,也为康家历代经商山东打下了重要基础。康绍敬成功地奠定了康家兴盛十二代四百余年的家族基业。

摘自《走进康百万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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