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留心了!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10月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凡符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采用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12日9时至8月24日17时,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填写个人报名信息。8月13日至8月26日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或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信息。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至12日。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