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文明代表制
市内5区推广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实习生 闫雨涵)昨日,在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冲刺动员大会上,市创建办下发通知,即日起,我市将在市内5区推广实施“家庭文明代表制”,以进一步扩大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家庭文明代表制”即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每户推选一名文明代表,发挥文明示范作用,倡导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家庭文明模式,引领本家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家庭文明代表制”实行社区(村)、街道办事处、区文明办层层推选的办法产生,共分市、区、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四级,任期2年。代表应遵守“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知晓并践行“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乐于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群众中影响较好。